最近在看一本跟表演有關的書,叫做演員與標靶(The actor and the target),裡面提到了六個所謂跟演員有關的標靶,裡面提到,沒有標靶,演員無法動作,而標靶的定義是:
1. 標靶永遠存在
2. 標靶必定存在於外,且在可測的距離內
3. 在你需要之前,標靶已然存在
4. 標靶永遠是獨特的
5. 標靶一直在變
6. 標靶永遠是主動的
而今天在捷運上,我在思索的問題是,有沒有可能將之縮減?我想到的是用以前數學系的方法,數學系對數學問題解,常有的思維是,思考:有沒有存在解?如果有?那他是不是唯一解?這樣一想,就讓這定義的前三個,可以縮減成一個,標靶獨立存在於可測的距離之內,第四個也就是標靶的唯一性,可是第五跟第六呢?我想了一下,如果標靶沒有一直在變,而且主動的改變的話,只有存在跟唯一性,是無法驅動一個人動作的,這是屬於戲劇表演的定義:標靶主動地在變化,所以,這個時候,縮減成了三個。
1. 標靶獨立存在於可測的距離之內。
2. 標靶永遠是獨特的。
3. 標靶永遠主動地在改變。
想到這裡,我以為我了解了,可是接著我就想到一個地方,在數學上,即使我們清楚證明了的存在唯一性,接下來才是另一個痛苦的開始,就是要找解....
找解的方法太多也太難,當時在捷運上,我還是想先搞清楚,到底在這本表演書裡,所講的理論,到底有沒有更簡單的定義,而非我所給的數學定義,就在這個時候,我看到一個衣服有點邋遢的中年人,走過正在打開的捷運門口,他看了一眼右邊,列車的警示音也響起,他再看了一眼車內,接著,才輕盈的跳了進來,抓住了眼前的柱子,我突然領悟了這些定義該怎麼去改寫。
其實,就是「演員要幫助角色看見角色應該要看見的事物」,演員永遠不可能變成角色,這是這一書一直強調的,書中認為,演員絕對不可能能夠百分之百感受到角色在當下所感受到的強度,我認為,這想法是正確的,演員可以接近、比擬、相似,但不可能完全一樣,所以,不需強求也不應該強求;所以作為一個演員,他所具有的能力,是盡力看見角色所能看見的,雖然達不到,但要盡力,至於我用幫助這個字眼,其實保留了一個可能性,演員幫助的越多,即越投入,他與角色的距離越近,幫助的少一些,則與角色的距離遠一些。
如果我要扮演那個中年人,首先,我得看見這個角色,他對於捷運系統沒有那麼熟悉,他想去一個地方,也許是拜訪親人,親人在哪一站他知道,但由於不是那麼熟悉,他得再看一次作確認,然後他聽見鈴聲響起,於是,他跳進去了,在短短不到一秒鐘裡,演員得看見角色所看見的,才能夠重現這一段的表演。
可是,想到這裡,我又想到了一個問題,難道,只是看見了眼前的事物就好了嗎?或者,有沒有更簡單的定義,很多人都會坐捷運,但為什麼沒有引起我的注意?為什麼特別是這個人引起了我的注意?
我想,光只是感受還不太夠,因為那個中年人一開始就有個狀態,他看起來,有些在意時間,時間對他而言是緊迫的,所以他得在短暫的時間之內,作很多的決定,如果是一個不趕時間的人,也許,他就這麼錯過捷運了,所以,對演員更重要的是:什麼事物改變了角色?在修改一下,這個定義就成了:演員要幫助角色看見什麼事物可以改變角色的現有狀態。
在生活中,我們不會希望時常被改變,我們可不希望今天有一個考試時,先是早上睡過頭,進了捷運,列車剛好差一點錯過,又不小心坐過站,出了站發現外面下起大雨,淋了全身濕到了教室,發現出門太急忘了拿鉛筆盒,寫考卷寫到一半,早上急急忙忙喝到過期的牛奶,腸胃開始發作,我們就是希望一切都安安全全的;但在表演時,如果只是一切都安安全全的,沒有什麼能改變角色,那觀眾....也就看不見,演員是如何去幫助一個角色努力地生活。
想到這裡,我走下列車,然後問自己一個問題:當我從這裡走向劇場,有什麼事物會改變我的狀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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